提議者 小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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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絕借課行為與保障學生課程權益
在國民中小學校園中,因颱風、校慶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教學進度落後,部分教師借用藝能科(如美術、音樂、體育等)課程時間來補考科進度。此類行為未經充分溝通,可能導致藝能科課程被削減,影響學生全人教育發展,並可能違反相關法規及政策。
一、法規與調查報告:
1. 《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》
學校應依據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,不得任意更動課程表或中止正常教學進行。
強調各學科課程應均衡實施,確保學生接受全面教育。
2. 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》
各學科教學應依照課程表執行,不得侵占其他科目課程。
督導時應特別檢視各學科課程的均衡分配及是否存在不當借課情形。
3. 監察院調查報告(110教調0020號)
葉大華委員調查發現:「教育部2010年組成「教學正常化防治小組」,全國抽查50所學校,只有2所符合標準;2011年頒布「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,並於2013年更名為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,明定課程規劃及實施、教學活動正常化,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負有督導、協助及定期調查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之責。」
「2013年、2015年民間團體(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、兒童福利聯盟)各進行調查,有超過8成學生表示有被借課經驗,被借課多是課表上非基測與學測考科,也就是被犧牲的幾乎是術科課程,借作趕課、考試等用途。
二、改善目標:
1. 依據法規規範借課行為,確保課程均衡與完整性:
明確各學科教學時間的權益,避免侵占藝能科課程。
2. 提升家長及學生的參與度,建立透明的溝通機制:
國中小學:與家長和學生溝通,討論課程規劃與壓力進度。
高中及以上:透過學生會代表與校方溝通(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或額外機制),保障學生知情權與表達權。
3. 強化教育局的督導與申訴機制:
建立規範流程,確保若學校發生借課情形,確保學生能夠像教育局申訴。
三、執行方式:
1. 透明化溝通:
國中小學階段:以書面或家長會將課程規劃通知家長,並取得學生與家長之同意。
高中及以上階段:通知學生會,由學生會代表學生與學校討論安排。
2. 建立申訴與檢舉機制:
教育局應提供申訴管道(依據監察院110教調0020號報告中的調查,借課問題長期存在且未能改善),教育局應該建立申訴機制並主動查察不當借課情形。
3. 強化藝能科的重要性:
在教師研習及家長教育中,宣導藝能科課程對於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性,減少對藝能科的偏見與輕視。
四、相關局處/單位:
教育局: 監督學校依課程計畫實施教學,定期檢查課程安排的合規性。
學校:保障家長及學生對課程規劃的知情與參與權。
家長會與學生會: 促進家校溝通與學生參與,作為協調平台。
五、預期成效:
本提案將透過落實法規、提升透明度與強化監督,減少不當借課情形的發生,進一步保障學生的課程權益,推動教育的公平與均衡發展。
1. 依據法規規範借課行為,確保課程均衡與完整性:
明確各學科教學時間的權益,避免侵占藝能科課程。
2. 提升家長及學生的參與度,建立透明的溝通機制:
國中小學:與家長和學生溝通,討論課程規劃與壓力進度。
高中及以上:透過學生會代表與校方溝通(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或額外機制),保障學生知情權與表達權。
3. 強化教育局的督導與申訴機制:
建立規範流程,確保若學校發生借課情形,確保學生能夠像教育局申訴。